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沈阳铜门工程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沈阳市范围内的铜门工程施工。
第三条 沈阳铜门工程的施工应遵循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 沈阳铜门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施工经验,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
第五条 沈阳铜门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二章 施工准备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并进行技术交底。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了解地质条件、交通状况和周边环境,制定相应的施工措施。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准备好所需的施工材料、设备和工具,并进行验收和登记。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和临时围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三章 施工工艺
第十一条 铜门工程的施工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基础施工、铜门制作、铜门安装和铜门调试。
第十二条 基础施工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包括地基处理、基坑开挖、基础浇筑和基础验收。
第十三条 铜门制作应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要求进行,包括铜板的切割、焊接、打磨和涂装。
第十四条 铜门安装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包括铜门的固定、调整和密封。
第十五条 铜门调试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包括铜门的开闭、锁定和安全检查。
第四章 施工质量控制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工艺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确保施工质量。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五章 安全控制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六章 环境保护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清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环境卫生。
第七章 工程验收
第二十八条 铜门工程的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参与。
第二十九条 铜门工程的验收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包括外观质量、尺寸精度、开闭性能和安全性能等方面的检查。
第三十条 铜门工程的验收应形成书面记录,并由各方签字确认。
第八章 工程保修
第三十一条 铜门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二条 在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对铜门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维修。
第三十三条 在保修期外,施工单位应对铜门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范由沈阳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沈阳铜门工程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沈阳市范围内的铜门工程施工。
第三条 铜门工程的施工应遵循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 铜门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施工经验,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
第五条 铜门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二章 施工准备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并进行技术交底。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了解地质条件、交通状况和周边环境,制定相应的施工措施。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准备好所需的施工材料、设备和工具,并进行验收和登记。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和临时围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三章 施工工艺
第十一条 铜门工程的施工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基础施工、铜门制作、铜门安装和铜门调试。
第十二条 基础施工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包括地基处理、基坑开挖、基础浇筑和基础验收。
第十三条 铜门制作应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要求进行,包括铜板的切割、焊接、打磨和涂装。
第十四条 铜门安装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包括铜门的固定、调整和密封。
第十五条 铜门调试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包括铜门的开闭、锁定和安全检查。
第四章 施工质量控制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工艺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确保施工质量。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五章 安全控制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六章 环境保护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清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环境卫生。
第七章 工程验收
第二十八条 沈阳铜门工程的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参与。
第二十九条 沈阳铜门工程的验收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包括外观质量、尺寸精度、开闭性能和安全性能等方面的检查。